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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困难者提供法律援助

人大学生志愿者法律援助中心启动
1998-12-17 来源:生活时报 陈冰静 我有话说

本报讯日前,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校学生志愿者为主体组建起来的民间法律援助结构——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志愿者法律援助中心正式启动。该中心将为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下岗职工、残疾人和孤寡老人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现代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司法救济,是指由国家和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寻求法律保护,实现社会公正,并减免法律服务费用。

中国人民大学团委副书记高祥阳老师告诉记者,日前在中心担任工作的是人大法学院的60名在校研究生。今后,随着中心条件和制度的完善,还将吸收一部分博士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参加工作。全国第一条由在校学生志愿者主持的法律援助性质的电话咨询热线(010—62511092)已在中心开通。

据了解,由于中心的工作人员均是在校学生,平时的学习任务较重,因此只在以下时间接待咨询:周一至周五的18:00—21:00,周六、周日的8:30—11:30、15:00—21:00。

此外,咨询者还可向中心写信咨询。随信附上咨询者身份证复印件、下岗证等证件的复印件、经济状况证明、证据材料的复印件,咨询信函还需写明咨询事项及问题,回信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咨询信函可投入以下地点的咨询信箱:人民大学东门口内南侧;海淀街道办事处;双榆树街道办事处,或寄往:北京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援助信箱,邮编:10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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